李宗瑞二审重判“淫魔”终受制裁 性侵偷拍案细节回顾
据台湾媒体报道,喧闹一时的富少李宗瑞迷奸案,台北地院今上午一审宣判,法官认定李宗瑞偷拍15人、性侵9人,强制性交合并执行18年6个月,李另被控偷拍女子部分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决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10月,可易科罚金,两罪共判22年4个月,但因妨害秘密罪部分得易科罚金,因此两项罪名刑期,不得合并计算。此外,本案共12名被害女子向李宗瑞求偿,法官也判决李应赔偿12人30万元到255万元不等,共计应赔偿1425万元。

检方控性侵30女法院认定仅9人
台北地院审理认为,其中有14名被害人未提告,虽有与李性交,但无法证明是否违反意愿,至于16名提告的被害人,法院认为,其中有7名被害人应是与李宗瑞合意性交,不是被下药性侵及迷奸。
有2名女子在与李宗瑞性交时,李宗瑞曾问:“喜不喜欢?”2女均回答:“喜欢”,另有5女,与李性交时,一边性交,还替李脱衣服,并与李亲吻,再为李口交,李曾问:“舒不舒服?”女子答称:“舒服。”至于另9名提告女子,法院认定是因酒醉遭李宗瑞扛尸回家性侵并偷拍,因此依9个乘机性交罪,判李宗瑞应合并执行18年6月。

李宗瑞迷奸案进程
2011年07月29日,陈姓姐妹指控李宗瑞迷奸。检警搜索李家查扣1张性爱光碟,检方声押李遭驳回。
2012年08月01李宗瑞传唤不到,遭检方通缉。
2012年08月08日,媒体报道李宗瑞涉嫌迷奸60名艺人、名模,并偷拍性爱光碟,艳照与影片外流。
2012年08月23日,李宗瑞逃亡藏匿在陈美兰住所,23天后投案,第二天遭裁定收押。
2012年11月05日,李宗瑞被检出摇头丸等毒品反应,被裁定观察勒戒。

2012年11月06日,检方认定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0女,另偷拍4女。按照加重强制性交罪等起诉,合并求刑30年,法院裁定继续收押禁见。
2012年12月10日,陈美兰因窝藏李宗瑞,遭判刑6个月,可易科罚金18万元。
2012年12月11日,台湾有2家媒体刊登了李宗瑞的艳照,有7人被起诉。
2013年06月17日,1家报社的副总编辑等4人,因刊登李宗瑞的艳照,各判刑6个月。另一家报社部分仍在审理中。

2012年07月16日,12名受害人向李宗瑞提附带民事求偿共7500万,但李宗瑞只愿意每人付20万。
2013年09月03日,李宗瑞一审认定性侵9女,判刑18年6个月;偷怕15女,判刑3年10个月。得易科罚金92万,并须赔偿1425万元。

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李宗瑞对20名女子犯案,依妨害性自主篇的强制性交、乘机性交以及妨害秘密罪,判他应执行79年7月,但依法执行上限最高只能30年,恐吓罪部分无罪,另判他须赔偿17名女子共新台币2745万元。全案可上诉。
李宗瑞是元大证券董事李岳苍之子,有名的富二代,2012年,因下药迷奸多名女子遭到逮捕。该案件涉及多名女星、模特,其中不乏一线明星,当时轰动了全台湾。下面,小编带大家回顾一下案情始末。
2011年7月开始,李宗瑞被一对姐妹花控诉下药迷奸并拍摄光碟,之后经过警方调查,多位受害人的举报,警署对李宗瑞发起了拘捕令。

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,邀约32人包括前女友、女模及艺人,先后到夜店饮酒作乐,乘机对28人落药迷奸,或趁对方烂醉后抬回家性侵,并将性侵过程摄录。这些艺人包括:吴亚馨,胡欣雅("萌girl"组合成员),苏子贤(房祖名绯闻女友)等。之后又有媒体曝出李宗瑞迷奸其继母并另其怀孕。
报道指出,他惯用的手法都是在夜店先把目标灌醉,然后再带回家。若对方没醉,就找借口载女方回住处,并在水里下药,再趁机性侵。被害女子有的从头到尾都处于昏睡状态,有人半途中醒来,李宗瑞还会先“停机”,等对方再度昏睡时继续逞欲;少数受害人在酒精或药物作用下竟配合李拍摄,李还会拿影片给好友向其炫耀。
2013年9月,李宗瑞案一审被判17年。2014年9月,李宗瑞案二审改判为3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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